轉知訊息
[轉知][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自108年8月1日起受理109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請踴躍申請。
發布日期:
108-07-19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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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說明:
一、本局屯區藝文中心為推動多元表演藝術之發展,豐富民眾藝術文化生活並鼓勵表演藝術團隊規劃優質節目演出,特訂定申請簡章提供從事表演藝術工作者發表舞臺。
二、本次受理時間自108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本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申請場地為演藝廳及實驗劇場,申請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https://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場館服務-檔期申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簡章」下載,並於申請送件前先詳閱「演出場地使用注意要點」及「申請演出提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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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