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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審議

109-110年度「新竹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會」第二次會議
發布日期:110-07-29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文資審議

109-110年度「新竹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會」第二次會議議程
壹、日期: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貳、現勘地點:新竹市中山路75號、新竹市明湖路482巷9號
參、現勘後開會地點:新竹市政府第一會議室(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肆、審議提案:
提案一:登錄「傳統廟宇彩繪」為傳統工藝,並認定傅柏村為保存者乙案,提請審議。
(一)簡報。
(二)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三)公民團體代表及旁聽民眾陳述意見。(每一審議案件,每人發言一次以三分鐘為限;發言者為單位或團體,則遴派一名代表發言,每位代表發言時間以三分鐘為限。同一審議案件表達意見之總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但主席得視會議情形調整發言時間。)。
(四)審議委員討論。
(五)決議:(不開放旁聽,請旁聽民眾離場)  
提案二:登錄「古琴製作」為傳統工藝,並認定單志淵為保存者乙案,提請審議。
(一)簡報。
(二)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三)公民團體代表及旁聽民眾陳述意見。(每一審議案件,每人發言一次以三分鐘為限;發言者為單位或團體,則遴派一名代表發言,每位代表發言時間以三分鐘為限。同一審議案件表達意見之總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但主席得視會議情形調整發言時間。)。
(四)審議委員討論。
(五)決議:(不開放旁聽,請旁聽民眾離場)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柒、適逢防疫期間,惠請與會人員出席會議時,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感謝您的配合。

相關附件:
 109-110年度「新竹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會」第二次會議議程
 旁聽要點
 旁聽申請表(案1)
 旁聽申請表(案2)
瀏覽人次:130 人    更新日期:1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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