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有關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文化力-114年客家文藝研習」補助計畫,請於113年11月15日前至本局送件申請
發布日期:113-10-24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最新公告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最新公告
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計畫 114 年「客家文藝研習」
(一)轄內社團辦理客家文藝研習班之開辦需求後提出申請(每單 位至多可申請 2 班,每班至少 12 名學員參與,並以補助 36 小 時最高 3 萬元為上限,客語薪傳師從優考量,每小時補助 800 元 整為上限)。
(二)應以辦理客家歌謠、採茶戲及八音 等客家文化藝術研習課程為主,並以客語為教學語言為原則,必 要時得以雙語教學,惟客語教學時間不得低於每次課程的三分 之二。
(三)授課講師以客語薪傳師或具有客家音樂相關比 賽得獎經歷且具備多年教學經驗者為佳;
(四)研習課程內容,建議結合客家傳統及現代音樂 之教學內容,並逐年更新曲目,以累積研習成果。另研習或活動 內容應自行拍照及錄影紀錄,並公開發表計畫成果,上傳於所屬 2 社群平台,開放各界點閱,積極活化與公眾分享補助成果。
(五)請於11月15日前檢送開課資料至本局彙整。
(一)轄內社團辦理客家文藝研習班之開辦需求後提出申請(每單 位至多可申請 2 班,每班至少 12 名學員參與,並以補助 36 小 時最高 3 萬元為上限,客語薪傳師從優考量,每小時補助 800 元 整為上限)。
(二)應以辦理客家歌謠、採茶戲及八音 等客家文化藝術研習課程為主,並以客語為教學語言為原則,必 要時得以雙語教學,惟客語教學時間不得低於每次課程的三分 之二。
(三)授課講師以客語薪傳師或具有客家音樂相關比 賽得獎經歷且具備多年教學經驗者為佳;
(四)研習課程內容,建議結合客家傳統及現代音樂 之教學內容,並逐年更新曲目,以累積研習成果。另研習或活動 內容應自行拍照及錄影紀錄,並公開發表計畫成果,上傳於所屬 2 社群平台,開放各界點閱,積極活化與公眾分享補助成果。
(五)請於11月15日前檢送開課資料至本局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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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