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人事公告

公務員勤休新制宣導
發布日期:113-05-21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人事公告

為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解釋之意旨,保障公務員之健康權,考試院於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行政院並據以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上述各項規定並同步於112年1月1日施行。

相關附件:
 新竹市文化局宣導勤休制度懶人包
瀏覽人次:540 人    更新日期:11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