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家事務:
(1)辦理客家文化及語言之推廣與傳承、客家文物史料及文獻之饋蒐集與保存、 客家社團及地方產業之輔導等事項。
(2)辦理全國客家日、客家桐花祭、客庄導覽及客家文化節等活動。
(3)辦理推動客語深根計畫、兒童客語推廣計畫、客家出版品編印出版及補助客家社團辦理客語人才培育、藝文創作。
(4)辦理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及推動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計畫。
(5)客家會館館舍維護及推廣活化。
2.預期成果:
建構新竹整體客家文化與生活環境,打造客家文化重點據點,形塑新竹客家特色;推廣客家語言、文史保存與藝術創作,加強客家青年投入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