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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修正「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第五點及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受理南投縣演藝廳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
發布日期: 
113-04-08
類 別: 
轉知訊息
詳細內容: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113年4月2日府文藝字第1130002125號函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檔期:114年1月至6月。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費)。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該局,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檢附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各乙份,請至該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項下下載。
相關附件: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表
瀏覽人次:38 人    更新日期:1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