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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 
2021-12-02
發布單位: 
文化局
類 別: 
1999
問題: 
圖書館有跨館通閱通還服務嗎?
解答: 
(一)通閱(跨館借書):
1. 申請方式:請至本館「館藏查詢系統」網站(webpac.hcml.gov.tw)進行線上申請,點選「跨館借書」,僅限選擇狀態為「書在館」之一般圖書、視聽資料(不含雜誌),第一次申請需輸入個人的聯絡方式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申請完成即出現申請成功訊息及編號。通閱資料到館後系統將發電子郵件通知讀者到館取件。
2. 申請資格:凡持有本館有效借閱證,無逾期、違規停權等狀況並備有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者。
3. 申請數量:每張借閱證以4件為限。
4. 館藏於移送前可線上取消通閱,如欲取消,請進入「個人書房」點選上方之「網路借書申請進度」,於該筆申請後方點選「取消」。
5. 通閱書(含視聽資料)保留期限為7天,自通閱資料到館後翌日起計算。資料到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至網站上之「個人書房」查詢預約狀況。
6. 逾期未取書半年內累計達3冊(件)者取消通閱權1個月。
7. 若讀者現場取得被通閱書籍,得優先借閱;到館3個月內之新書,不受理通閱申請。
(二)通還(跨館還書):
1. 新竹縣市各館所借之書可跨館還書(不含微型圖書館之圖書)。
2. 「清華大學互換借書證」僅可至動物園分館借閱及歸還,詳情請見「清華大學圖書館互換借書證使用說明」。
瀏覽人次:5777 人    更新日期:1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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