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略
生平事略
辛志平,廣東省羅定縣人。一九一二年出生,六歲入私塾,十一歲入縣立第一高等小學,十三歲入省立羅定中學,次歲轉入廣州市立知用中學。一九二八年考入國立中山大學預科。一九三○年直升中山大學教育學系。一九三四年獲教育學士學位,旋赴江西,任贛南聯立鄉村師範教導主任,一九三六年夏,回粵任中山大學助教,一九四○年春,任中國文化服務社總社人事科長,一九四一年夏,赴貴州,任省立黔江中學訓導主任。次年秋,赴四川,任重慶市私立載英中學教務主任。一九四三年秋,任魯蘇皖豫邊區學院講師。一九四四年二月,投身軍旅,先後任黔桂湘邊區總司令部(總司令宋希濂)及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總司令湯恩伯)機要秘書,直至抗戰勝利(註一)。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奉命來台接掌省立新竹中學,十二月十二日到任伊始,致力於教職員生間溝通與瞭解。冀除隔閡,每遇台灣學生聯盟新竹支部召開演講會時,絕不迴避,主動在會中開導學生擴大視野,激發建設中國之理念。由於辭意懇切,平素工作態度認真,是以在短時期內,深獲師生間愛戴。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擴及新竹,當時竹中師生敬其為教育家,全力衛護。事件趨於平靜後,即為無辜涉案師生大力開脫,甚至甘冒時諱,挺身而出,為株連師生出面擔保。不少師生因而獲得保全(註二)。
新竹中學改制初期,百廢待舉,辛氏悉心策畫,手訂「誠慧健毅」為校訓,德智體群美諸育並重為目標,堅持高中為通才教育之理念,視體育、音樂、美術與主科同等重要,體育課程,游泳必須游過廿五公尺,否則不得畢業;越野賽跑,按組別或年級必須跑完四千至六千公尺,無論水上或陸上運動會,須每人至少參加一項,校長必親臨督促,全程參與。會後進行講評,優劣並舉,鉅細靡遺,與會者為之動容。每屆高三學生,獲贈親筆簽名之「中華民國憲法」小冊一本,於三民主義課程或集會中,就憲法內容及精神詳加講解,使學生瞭解國家根本大法之重要。對新聘教師,不問背景來歷,授權分科教學研究會評選,注重品德學問,不合標準者,任何人情關說,一概謝絕。分科教學研究會,必親自參加,提供參考意見,解決疑難問題,每學期學生作業檢查,不論人數多寡,均親自調閱,絕不依循通例,假手職工,藉以瞭解教學實況。在人格教育方面,主張身教重於言教,操守清廉,公私分明。對學生則訂定三大戒律:凡「考試作弊」「打架」「偷竊」者,一律勒令退學。為使學生不致染上「士大夫」習氣,每週安排勞動服務一小時,兼而美化校園。不論炎夏寒冬,帶領至勞動場所,以身示範。每日中午在校,以一便當果腹。常利用午餐時間,邀約操行較差學生共餐,予以規勸。為倡導民主自由風氣,於動員月會時,允許學生公開批評校政,校園不設圍牆,僅以樹籬為界;學生即有穿籬登山者,亦不以為忤(註三)。
辛氏為國民黨員,忠黨愛國,時人共睹,但他認為學校為學術機構,並不鼓勵學生參加黨團活動,亦不主張學生集體入黨,絕對尊重學生個人意願,強調人格、知識成長,摒棄積習成風的教條灌輸。學校教學活動力求正常化,不因某些要員蒞臨而有所變動,除扶輪社外從不參加非關教育文化之會議與活動。唯於一九六八年,為贊助紀政、楊傳廣所發起之「擴展全民體育一人一元運動」,則熱心奔走,贊襄其事。一九六一年,奉派赴美進修考察三個月,返國後,引進新觀念,對校務多所改進,如生物科採行電視教學,圖書館採行開架式,理化實驗儀器與教材等不斷添置。凡有益於教學者,莫不竭力倡導,務期學生得到最好教育。辛氏辦學態度,凡事講求原則,重視制度,平日行為擇善固執。三十年來,放棄多次升遷機會,以校為家,始終不懈。
一九七五年,辛氏奉令退休,新竹中學歷屆校友及在校師生曾擬多項歡送計劃,均遭拒絕,僅許以設置「辛志平獎學金」,獎勵竹中在校同學,以廣造就。一九八三年,奉政府選派赴美宣慰海外學人校友,甫抵洛城,在歡迎席上突然發病,送醫救治,後轉回台大醫院治療,已漸康復。至一九八五年夏,突患急性心肌梗塞症,不治去世。竹中校友,仰慕師道,特在校區一隅闢建辛園,勒石記其行狀,藉誌永念。
註一:張珂 辛志平(傳記文學第48卷1期)
註二:曾重郎 終身難忘的情誼│紀念台灣二二八事件四十週年(台灣與世界 一九八七年三月號)
註三:辛故校長志平先生治喪委員會 辛故校長志平先生事略
(新竹市志 人物志 張德南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