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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2年新竹市社區營造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徵件至4/12(三),歡迎踴躍投件。
發布日期:112-03-03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社區總體營造公告

一、目的
新竹市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新竹市(以下簡稱本市)各社區組織、居民、學校及各級團體等積極推動社區營造工作,透過計畫之實作、參與過程,培力在地社區居民自主、自發的行動能力,關注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認同,營造社區自主發展、解決問題及永續經營的能力。

二、依據
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作業要點。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文化局
承辦單位:新竹市社區營造中心

四、補助分成以下二項類型
(一)基礎培力扎根:以近十年內無(未)參與過本市文化局補助之社造營造計畫者為對象;主要為建立社造基礎觀念、凝聚社區內部共識、培育社區營造人才、健全社區組織及鼓勵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為主要目標;對象主要為個別社區發展計畫。計畫內容如社區資源盤點、導覽人員培訓、地方知識學認識(知)或與其他單位共同協力,共同執行資源挹注較少處之地方擾動,奠定社區社造知能基礎扎根,增進社區未來發展之各項行動等。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整。

(二)議題深耕社造:以促進公共利益為目的,透過在地組織行動的連結實踐理想,推動跨地域或跨領域創新行動之議題性操作團體或個人。內容須明確闡述公共議題並提出行動方案,嘗試解決問題或深化議題,不以單一社區範圍為限,能連結其他團體、學校、議題社群、地方文化館、藝術(劇場、藝術家等)工作者或企業等相關資源跨域合作,共同串聯發揮社會影響力。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整。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
申請單位為社區發展協會及人民團體,請檢具立案證書影本及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各1份。
以個人名義申請者,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議題深耕社造」者須檢附「合作同意書」1份(格式如附件一)。其他類型申請單位若有與其他單位合作,並請同時檢附合作同意書於申請計畫書內。
曾有執行政府機關社區營造相關計畫者,請檢具證明文件(核定公文或成果資料)。
上述(1-4)內容均須包含,提送正式計畫書一式7份,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並附上word電子檔1份。 
(二)截止收件日期:收件日期實際時間依機關通知(112年4月12日)前函送計畫書1式7份,並附上word電子檔1份至本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二(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

其餘規定請詳見附件檔案,歡迎各界踴躍投件參與社區營造。

聯絡人 : 
新竹市社區營造中心張先生
聯絡電話: 
03-6217823、03-5593142#2625
相關附件:
 (核定版)112年新竹市社區營造補助計畫
瀏覽人次:1198 人    更新日期:1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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